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要应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诉讼请求并启动离婚程序之际,通常会要求被告方必须承受出庭应诉之责。
应诉则为被告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确阐述自身观点与主张的重要途径。 若未出庭应诉,法院仍有可能照常审理并做出判决,然而此种情形并不等同于有利于选择不应诉的那一方。 实因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势之下,法庭可能无法全面了解事实真相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申诉与辩护,进而可能影响最后的审判结论以及权利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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