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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决不准离婚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诉讼中原告被判定不许离婚以后,倘若并无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出现,也没有提出充分的新的法律依据,那么该原告就必须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再度提出离婚请求。
然而,如果确实存在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并且提出了充足的新的法律依据,那么就不必受到上述六个月期限的制约。
此项规定设立六个月的等候期,主要目的在于给当事人——婚姻中的丈夫和妻子一段冷却情绪以及进行关系修补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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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4: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