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第二次多久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首次请求离婚申请遭法庭否决后,通常要求等待长达六个月才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请。
此举旨在给涉案双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来进行深入冷静的反思,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误用并滥施其诉讼权益。 在此等六个月的时段内,双方面临的婚姻困境皆有望通过交流,协商等途径寻找到妥善的解决之道。 然而若六个月过去之后,某一方坚信婚姻关系已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无需进一步挽救时,则可再次向法庭递交离婚诉状。 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已经满足了时间上的规定,但第二次提出的离婚诉求未必会得到法庭的批准,法院仍然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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