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带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案件的第二次诉讼时,所需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离婚起诉状; 其次是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再次是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即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此外,还需提供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判决书以及该判决书的生效证明; 同时,为了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例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方面的证据; 最后,对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情况,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详细信息等。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同样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能力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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