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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什么证据才算感情破裂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便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予以提交:
首先是一方当事人存在着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等严重违反婚姻道德规范的行为;
其次是实施了家庭暴力、虐待配偶或遗弃未成年子女等严重侵犯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
再者是具有赌博、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的行为;
最后是因为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如能提供相关的报警记录、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证人的证言以及对方的悔过书等书面材料,将更有利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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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