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的离婚协议书送达到哪里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尊重并达成协议的离婚协议书往往被法院送至离婚中的双方当事人手中。
若是已获得了当事人的代理授权,这份文件也可能会被送到代理人手中。 在此过程中的送达渠道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直接交付与邮件邮寄等方式。 所谓直接交付,指的便是法院工作人员亲自将离婚协议书送到相应的当事人手中供他们签署确认。 而邮件邮寄之方式,则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现代化手段将文件寄送给相关当事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一旦离婚协议书成功送达,便立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因此,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倘若其中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另一方有权根据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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