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要出示什么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分居满两年所需提供的关键证据主要如下:
首先,一方在外部独立居住时签署的租房协议是重要证据之一; 其次,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分居协定也是极其关键的证据; 此外,由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亦具有同等的证明力; 另一方面,如果有双方的邻居、友人等较具公信力的证人为证其分居事实作证的话,无疑将极大地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最后但并非最为次要的,各种书面形式,如信件、电子邮件等,只要能明确证实分居的真实性,都应当被视为有效证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充足的证据应当能够互相佐证,构成一个完整无缺的证据链条,从而全面真实地反映分居的真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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