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的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流程之前,当事人应当着手起草起诉状,明确阐述离婚请求、诉讼主要内容以及对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的立场。
随后,按照法定程序,请务必携带相关必备文件如本人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文书及精心撰写的起诉状等,前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讼申请。 在法院收到并审核了上述材料后,将进入立案阶段。 此后,法院将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辨意见。 紧接着,法院将会排定开庭日期,展开实体审理工作,当事人可以在庭审现场就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 最终,法院将依据审理结果做出相应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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