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找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庭提交离婚诉讼请求时,倘若需要搜集关于分居状况的相关证据,可考虑以下几个方向进行调查取证:
首当其冲的是,通过收集对外租赁房屋的合同、支付租金的收据以及其他相关凭证作为直接证明; 其次,若您在婚姻存续期间曾经选择合租形式解决居住问题,此时可寻求合租人的协助,请其出具相应的证人证言以支持您的说法; 进而言之,也可以尝试通过居住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处或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详尽阐述您在此独立生活的真实状态; 此外,保存包括与配偶就分居状况展开沟通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资料也是非常关键的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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