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2年需要开证明才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针对夫妻双方连续分居两年这一事实,并无必须开具相应证明才能加以认定之规定。
实践中,法院通常采取全方位收集证据的方式来对具体情形做出准确的判断,如依据当事人双方的陈述、邻里的证词以及租赁协议等各类相关证据材料。 倘若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明材料以示其已经超过两年以上时间处于分居状态,无疑将极大地有益于加速推动法院做出离婚的裁决程序。 然而,若无法直接提供此类证据,法院仍可依照其他关联因素予以全面考量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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