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不出席判决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诉讼离婚时,通常情况下,原、被告双方都应亲自出庭接受审判。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一方当事人未能出席也并非不可能发生。 若被告在接到传票后,无合理原因而拒绝到庭参加审理,或未得到法庭许可便擅自离开庭审现场,均可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宣判。 然而,若原告未能按时出席,则将被视为自动撤回诉讼请求,即按照撤诉处理。 由于离婚案件往往涉及到人身关系等敏感问题,因此法院对于缺席审判的情况会格外慎重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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