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后离婚冷静期多久结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行为与离婚冷静期并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说相互影响关系。
离婚冷静期作为法律设定的特定周期,其时长自婚姻登记部门接到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那日起算起为30个自然日内。 在此期间内,如果有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他们都有权向婚姻登记部门撤销原有的离婚申请。 如前所述,当固定期限跨越之后的第三个30天内,即共计60天内,双方均应自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领取正式的离婚证书; 若未能进行申请,则自动被视作已撤销前期所提的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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