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以下这些手续:
一、租赁双方签合同,一般约定以下这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二、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 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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