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外遇证据有哪些种类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案件中的外遇行为的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的证据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书面证据,即涉及外遇问题的保证书、悔过书等; 二是实物证据,例如与外遇相关的特殊饰品或纪念品等等; 三是视听资料,比如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亲密录像或者电话录音等; 四是证人证言,即了解事件真相的亲属朋友、邻居等人的陈述证词; 五是电子数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等。 但是,必须要强调的是,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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