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精神病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的婚姻状况下的离婚事宜,我们必须详细评估疾病的严重性及其对于这段婚姻关系的深远影响。
倘若所患疾病并不严重,且该方当事人有能力明确表达自身意愿的话,那么双方便可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并依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然而,若是对方当事人所患疾病较为严重,以至于其无法清晰表达自我意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则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这段婚姻关系。 在处理这一类案件时,法院将会充分尊重并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例如他们的生活保障等等。 与此同时,作为患病一方的法定监护人,也应积极参与到整个离婚程序中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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