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居证据怎么弄好一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为了有效地获取分居证据,建议采用以下几种手段:
首先,可与对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分居协议,该协议应清晰明了地阐释各方希望分手的意向以及具体的开始日期; 其次,妥善保管外出租房的相关合约、支付租金的凭据等物证,以备不时之需; 此外,也可以寻求邻居或友人的书面证言,用以证实双方实际的分离居住情形; 同时,通过邮局邮件传递的相关信函亦应予以留存,以便作为分居状况的重要佐证; 最后,充分挖掘双方的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等信息资源,以期从中发掘出能够反映分居实情的关键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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