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几次会有审判结果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诉讼的庭审次数并无明确之规定,其具体数量往往会受到案件复杂度、当事人所提交的各项证据以及能否取得成功的调解过程这几个变量的制约与影响。
通常情况下,倘若案件相关事实脉络清晰且各种证据充足无误,那么在一场庭审中便有可能得出最终的审判结论;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则可能需要经过数轮庭审才能得出最终的裁决。 然而,无论庭审次数如何,法院都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案件实际情况,以确保裁决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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