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分居需要申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双方分居的问题,其本身并不需要进行额外的申请程序。
分居乃是夫妇双方依据自身意愿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状况,自行做出的决策与行动。 然而,在某些涉及到法庭判决离婚相关事宜的案件中,分居的实情有可能会对整体的处理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例如说,若由于情感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且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法院便应当依法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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