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举证期限如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问题,一般的规定是需要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以及审判程序而定。
通常来讲,自法院接受案件并依法立案之日起,便会向相关方当事人发出举证通知,明示举证期限要求。 在此基础上,当事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法庭提供证据材料。 当然,若当事人在此期间内提交证据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可以向上诉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但须注意的是,逾期提交的证据,如对方当事人拒绝进行质证,那么此份证据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与采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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