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多久开庭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关于开庭时间的具体安排将有赖于法院方面的工作流程,在此过程中,通常我们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段,即自我们提交立案申请之日起的一至数个月之内。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对离婚事宜表示反对,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深入的审查与判断。 在首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法院很可能会做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然而,在经过六个月的等待期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在这期间,我们应当积极地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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