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
立遗嘱,是指立遗嘱人在生前立下遗嘱,表明自己的财产在死后归哪个或哪些继承人所有,立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和见证遗嘱。
问题 | 遗嘱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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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是公民依法对其全部或者一部分财产在死后由他人继承或者受益的书面表达意思。遗嘱格式法律解释主要是指对遗嘱的书写格式进行解释和规定。 在遗嘱的格式方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何种形式的文件作为遗嘱,但是要求遗嘱必须是书面的。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件: 1. 遗嘱的表达要明确。遗嘱中应当明确表示是遗嘱,并明确表达对财产的处置意愿。可以通过写明“这是我的遗嘱”或类似的表达方式来明确。 2. 遗嘱的内容要清楚。遗嘱应当明确表明财产的具体继承对象、份额和方式。包括指定继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份额以及其他继承条件等。 3. 遗嘱的签署要满足法定要求。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签名应当清晰、真实,并在每一页遗嘱上签名。同时,遗嘱应当有具体的日期。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格式要求。例如,如果遗嘱有多页,应当在每一页的右下角注明“共x页”,并在最后一页注明“本遗嘱共x页”。如果有附条件的遗嘱,应当在附条件的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格式要求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因此,在书写遗嘱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处的意见,以确保遗嘱的格式符合法律规定。 遗嘱格式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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