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需要法官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裁判文书的正式生效证明,通常需要由主审法官签署加以认定。
法官亲自签名确认审判裁决的全面生效,无疑提升了该证明的公信力以及在法律上的显著效力。 正是借助于此证书,各政府部门及相关当事人得以明确无误地确认离婚裁判文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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