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通常来说,您需要事先准备好以下文件和信息以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
首先是结婚证书的原始件以及其复印件,这将作为证明婚姻关系真实存在的重要依据; 其次,您还需要撰写一份详细的起诉状,其中应明确表达您的离婚请求、相关事实情况以及具体的理由陈述; 此外,您还需要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您还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最后,为了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您可能需要提供诸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方面的证据; 同时,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您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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