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怎么证明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证明已经开始了分居这一事实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法来实现。
首先,租房合同以及新住所的水电费用缴纳清单等等文件资料,都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其中一方确实是独居状态。 其次,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明确表达了他们正在进行分居的决定。 再次,来自邻居和朋友们的证人证言,也可以有力地证实他们看到了某一方独立生活的情形。 最后,来自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开具的居住证明,同样可以作为具有权威性的证据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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