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用资金和挪用的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账务处理不同:
占用是账务未做处理,资金被用,形成有账无实; 挪用则从账面上已做处理,资金明显已发生支付。 2.违规初衷不同: 占用属于资金周转困难临时占用,主观上计划归还占用资金; 而挪用则因资金困难才占用,主观上一般无力归还或者实际上是以专项资金的名义争取而来不打算归还的资金。 3.违规性质不同: 占用性质较轻,调账即可; 挪用性质较重,需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货币资金对问题金额的影响: 占用金额随着货币资金的变化而变化,当货币资金大于或等于挤占金额时,占用问题自动消失。 而挪用资金由于已经作了账务处理,不会因倾货币资金的变化而变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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