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提供证据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时,所提供的证据之有效性往往不容忽视。
然而,证据的有效性并不仅仅取决于它是否具备法律效应,还需要考虑其与案情的相关程度以及其真实性。 换句话说,只有在证据来源合法,并且能够准确地反映案件事实时,才能得到法庭的采信和认同。 例如,诸如书面文件、实物证物以及证人证词等合法获取而来的证据,它们可以深刻地揭示出婚姻关系破裂、财产分配及子女抚育等重大问题,因此此类证据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够为法院所接受并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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