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肯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坚持要求离婚,然而男方以各种原因拒绝,女方可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离婚解决方案。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审慎评估双方情感关系是否真实地达到了破裂程度。 倘若女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持其主张,例如男方涉及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行为或沉迷赌博无法自拔等严重问题且屡教不改,那么法庭将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 反之,若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情况,首次提出离婚申请可能不会得到批准,但是在无新的情况和理由出现的前提下,女方有权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诉讼请求,此时,法院通常倾向于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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