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手续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分居在法律上是否有特殊手续的问题,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定。
然而,若不能够共同生活而导致分居这个原因出现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时,则需要当事人关注并收集有助于证明这一事实情况所必需的各种证据,比如对外住宿的租赁合同、相关证人的证明词等等。 倘若双方能够在关爱与互相尊重的前提下达成共识进行分居的话,我们强烈鼓励他们通过书写协议来明确分居期间的各项规范和具体事宜。 在此要强调的是,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分居,父母双方都必须依然承担起认真履行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