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庭会当场判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第二轮诉讼离婚时,审判庭一般亦是需要经过审慎考虑后才会作出最终的判决裁定。
而这一决定的作出,则主要依赖于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达到确实无法挽回的破裂程度。 倘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这种破裂的存在,那么审判庭有可能会判定离婚的合法性; 然而,若是证据尚显不足,那么即使是提出了离婚请求,审判庭也有可能会维持原状,不予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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