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需要几审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的离婚诉讼案件,其审判次数并无明确固定之标准。
假设双方能够就离婚问题及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同意离婚,此时可以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处理,无需经过法庭审理环节。 然而,若是双方未能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向法庭提出诉讼离婚请求,那么通常情况下,一审有可能会做出离婚或者不批准离婚的裁决。 如果在首轮庭审后未批准离婚,而原告方并无新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但是,当时间超过六个月之后,原告方再次提起诉讼时,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倘若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然而,绝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能够在一审阶段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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