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分居的夫妇欲办理离婚事宜时,首倡通过协商方式达成离婚协议。
在此过程中,双方需要对于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重要议题达成共识,进而签署完备的离婚协议书。 随后,应当由当事人亲赴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 在经过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若协商无果或其中一方拒绝离婚,另一方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法院将依据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断标准,裁决是否准许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乃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常见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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