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给结婚证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性作为离婚诉讼方,其可以凭借持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获取关于自身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此份证明文件在法律层面上与正式的结婚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随后,这位女性便可依据这份证明文件向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倘若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协议,那么法院将会依照协议内容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双方在某些问题上仍存有分歧,法院将根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后,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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