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多久可以领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之后,若双方当事人决定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的书面申请,则自该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如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均可向该婚姻登记机构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然而,当上述期限届满且经过了三十天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领取离婚证书的申请; 如果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将被视为已经自动撤销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