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的界定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间分居的评判标准往往涵盖如下多个方面:
首先,夫妇间必须处于各自居住的状况,并停止共同履行诸如经济支持或性生活等依循婚姻关系而生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需双方均具备脱离同居状态的主观愿望,而非由于工作安排、疾病治疗以及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短暂分离; 再者,这一分居状态须具有持久性及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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