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分居并不需要专门办理任何手续。
然而,倘若由于情感不合而导致分居且双方有意愿在未来的离婚诉讼中将此作为证据出示,那么我们建议您可以采取书面方式来明确分居的具体时间以及原因等信息,并且各自妥善保存这些文件。 此外,若分居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的约定事宜,也可以考虑签署相应的协议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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