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主张离婚之诉,而女方坚决反对此事,则法院对此离婚诉讼作出判决的核心依据在于男方能否提交充足并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以证实夫妇间的感情关系确实已经彻底破裂。
在证据不足以至于无法形成有力的证据链条时,法院面对此类情况通常会秉持谨慎原则,未判决离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男方能够举证证明诸如重婚罪、与其他异性持续同居生活、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沉迷于赌博或毒品等且屡教不改以及因情感问题长期分居两年以上等严重破坏夫妻关系的恶劣行为时,法院也极有可能作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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