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离婚宣判效应产生之后,倘若仍无新的事由或理由,而原诉讼人在六个月以内再度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官将有权不予以审理。
然而,倘若在此期间内真的出现了可以充分证明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额外的新因素和新理由,或者是已经从被告方收到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起诉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原先设定的六个月的限制条款便不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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