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的案由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涉及其案由的常见类别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以及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等等。
其中,离婚纠纷这一类别的诉讼主要涉及到有争议的夫妻关系解除请求; 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争议焦点则集中于离婚之时未能妥善处置或者处置不允当的夫妻共计财产分割事宜; 至于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初衷往往在于对于无过错方认为在离婚过程中有过错行为的一方,例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况,提出损害赔偿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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