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分居两年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已达两年之久,且经查证所导致此现象的主要原因为情感上的不和睦,那么在提出正式离婚诉讼请求之际,法庭审判普遍倾向于认为该婚姻关系存在着破裂危机,极有可能作出批准当事人要求离婚的裁决。
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熟虑并加以关注的是,该分居行为的直接起因确实应当是情感上的不合,并且在实际证据链条中,必须能够有力地证明这一点,方能使法庭信服分居的合理性以及可靠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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