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后多久可以拿到离婚证书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层面上,离婚判决一旦正式生效,便不需要再另行领取离婚证书了。
实际上,法院出具的离婚裁判文书或者婚姻调解协议书就已经具备了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按照惯例,在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决下达之后,双方当事人若均未在此期间提起上诉,那么这份裁决便立即具有了法律效益; 反之,若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则自判决书宣布的那一刻起,其法律效力也随即自然生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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