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证据一定要开庭前提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民事诉讼离婚过程中,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并不需要在开庭前便已提交完毕。
根据法规,您提交证据的最晚期限应为举证时间段之内,然而如若出现新增证据,于开庭当日提交亦可获得法庭认可。 然而,最关键的因素在于所提供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相关性的特质,以便能够有力地支撑您的离婚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