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可以修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情况下,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是无法进行修正或是修订的。
一经法院下达并正式生效之后,其法律效力与稳定性将得到充分保证。 然而,若经过审查后发现裁判过程中出现了关于关键事实认定存在错误,或者在法律适用方面不甚妥当,又或者裁判程序本身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等这类法定的严重情况,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以纠正已有偏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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