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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和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因长期分居而提出离婚请求时,通常情况下需要具备以下几种证明文件以支持其主张:
首先,是由当事人双方签署的有关分居事宜的有效协议;
其次,是由配偶一方在外寓所居住期间所签订的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或其他共享住房证明文件;
第三,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方当事人在此类居住地实际居住的证明信函;
最后,还可以包括能够证实实际分居状态的确切证据,如通话通讯记录、社交媒体平台上的聊天记录等等。
当正式提出离婚程序后,有两种可供选择的途径: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分歧较小且都同意离婚,便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即双方签订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随后一同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
另一种方式便是进行诉讼离婚,这种方法要求一方向拥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书面的离婚诉求书以及经过核实的反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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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