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已分居两年,需要离婚如何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因感情不和或者其他原因而选择分居满两年之后,决定离婚时,有几种常见的证明方式可以采用。
首先,可以提交租赁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以此来证实在分居期间夫妇二人的住所地址并不相同。 接下来,向邻居、挚友等人获取他们的证词,这将有助于确定这些当事人所了解的夫妇持续性分居的细节。 除此之外,如果能够提供双方之间的通信往来记录及即时通讯软件中的聊天记录,只要这些记录中明确反映出分居的事实,那么它们同样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证据。 最后,由当地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其证明效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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