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证明分居满一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欲证明双方已经事实上分居长达一年时间,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常用方法:
首先是由双方向法律机构签署的正式的书面分居协议,这对于分居事实的认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当事人一方在外地所租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一份有力的证据; 再者,社区服务中心或者居民委员会出示的居住条件证明亦是证明分居关系的有效凭证之一; 最后,证人证言,如亲朋好友邻居等人能够提供关于双方确实分居的有力证明。 除此之外,双方之间的通信来往记录以及电子邮件等可以反映分居状况的相关证据也都可以作为庭审中的呈堂证物。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有的证据必须能够构成一条完整且合理的证据链,并且这些证据彼此间应当互相印证,共同证明其实施分居已超过整整一年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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