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有什么用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驳回离婚请求的法律裁决,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这一决定表明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涉案夫妇并不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
其次,这项法律裁决从法律角度明确勾勒出夫妻之间的权责界限并形成了权威约束。
这就意味着,在该项裁决正式生效的期间内,夫妇二人依然保持着合法的婚姻关系,两个人都需要持续履行婚姻过程中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最后,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段里,若其中一方再度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这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便将成为审判机关审理及裁判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19: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