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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纠纷开庭几次会判离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纠纷诉讼中的开庭次数与其审判结果的离异程度之间并无绝对且直接的关联性。
实际上,法院做出裁决时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真实、确实地走向破裂。
假如有充足的证据被呈现出来,这些证据可以明显、明显地证实夫妻感情已然破裂,那么在首次审判过程中,很有可能便会宣判离婚。
反之,若证据的提供不够充分甚至产生疑虑,那么或许需要进行数次开庭审理。
尽管如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经过两次乃至三次此类审判之后,案件的情形和相关细节往往会变得更加明朗而清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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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1: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