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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纠纷案件开庭时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针对离婚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常见的主要证据类别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能够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例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警记录、专门指向出轨行为的相关证据等等;
其次则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的证据,具体包括房产证书、车辆登记证、以及银行储蓄对账单等详细信息;
最后则是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证据,例如个人经济状况优越,足以为孩子提供更为优质成长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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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4: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