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外遇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寻求对涉及婚内不忠行为的离婚诉讼进行裁决时,以下几类关键证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显示某一方与第三者存在亲密关系行为的照片和录像资料; (2)揭示双方通讯往来情况的记录,诸如短信、社交媒体上的对话记录等; (3)周围居民及好友等人的证词; 以及(4)出轨方明确肯认其不忠的书面文件或录音等。 这些直接证物可以直截了当地证明另一半所涉及的不道德行径,从而对最终的离婚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做出离婚裁决时,其主要依据并非仅仅是配偶的不忠行为,而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因此,不忠行为仅能作为衡量感情破裂程度的一项参考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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