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得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患有精神疾病并不会对离婚产生绝对性阻碍,但具体程度需要依据个体情况进行深入探讨。
当当事人身处精神疾病发作阶段时,其享有的民事行为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进而导致离婚程序变得更为繁琐。 通常来说,患病配偶的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结合众多要素,包括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对患病方生活上的照料等等,进行全面的考量与研判,最终做出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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